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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第41章 他也想尝尝
    众人正说着话,里正和村里几位管事上了高台,高云端和高明华也在旁边跟着。

    里正清了清嗓子,将白天调查金翅蝗的事情跟大家说了一遍,村子里大部分人都经历过二十年前的蝗灾,如今里正一说,回想之下似乎想起当年的情况,就更加紧张了

    一时间,人心惶惶。

    接下来,里正又提及今年秋收粟米和玉米涨价的事情,和村里几位管事商量决定,每家只能卖秋收粮食的三成,其他用作储备,众人眼馋涨价,可又害怕蝗灾,一时间都不吭声,最后,里正终于提及抓蝗虫来吃的事情。

    这话题一抛出,众人纷纷看向高云端,有人终于忍不住出来说话。

    “这东西以前都没吃过,万一有毒怎么办?”

    “就是,都不知道能吃不能吃就给孩子,出了事你偿命啊!”

    “这东西真能吃吗……”

    听着众人质疑,高明华微微拧起眉头,往前一步本想将高云端护在身后,却见她直接走到了高台最前面。

    “大家不用担心,在给孩子们吃之前,我是第一个吃蝗虫的人,不光我,我全家,里正爷爷和几位管事大叔也都吃了,我们都没事,说明是没毒的,而且,孩子们都喜欢吃,完全可以当成一道菜上餐桌,综合考虑,我觉得抓蝗虫这件事是可行的。”

    高云端的话说完,下面久久没有声音,忽然间一个孩子的声音传入众人耳中。

    “爹,我还想吃!”

    孩子的声音在安静的宗祠院内显得格外清晰,这一声起,旁边跟着众人的孩子也都纷纷开口跟大人央求。

    存里孩子们平常并没有什么零食,其他孩子都不及高天宝那么皮,四处都能找到好东西,他们最多就是摘野果子,就像之前被高云端嫌弃的发酸的野果子,这油炸蝗虫吃着酥脆,有点咸咸的味道,更是让人停不下来。

    小孩子嘛,就好个吃,而且,勾起了他们的馋虫又不给吃满足,定时心心念念,高云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在孩子们的助攻下,众人的反应让高云端很满意,其实这件事也并不难,让大家认识道蝗虫可以吃,只不过是早晨早点起的问题。

    事情说清楚了,大会就散了,众人陆陆续续回家,高云端跟着高明华跟雷氏众人汇合,此刻有人围着雷氏把高云端和高明华一顿夸,雷氏得意得仰着头,鼻孔都朝天了。

    高云端跟在后面听着雷氏吹牛也不说话,到了家,趁着众人不注意,她直接从后院去了杂物间,她还没敲门,门先开了,玉子羡伸手一把将她拉了进去。

    “今日的好东西,可有我的份儿?”

    玉子羡看着她,幽深眸中如月光一般潋滟其华,让高云端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

    “你,你吃那个?”高云端诧异。

    虽说自己是鼓励大家吃蝗虫的发起者,可是,玉子羡毕竟不是他们这样的乡下人,糖和瓜子分给他吃还行,让他吃蝗虫……

    高云端可没想过!

    听她这样说,玉子羡倒是脸色一沉,道:“听你家里人都说好处,以为你也会给我送来,如今看来是没有啊……”

    “不,不是!我只是觉得,你应该不会吃那个,毕竟是虫子……”高云端咧咧嘴。

    她实在想象不出,长成这样神仙颜值的人,吃虫子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画面。

    然而,玉子羡却丝毫不在意,他伸手摸了摸高云端的头,道:“你能吃的,我都能。”

    这……高云端顿时心头一晃。

    “你想吃?”

    “嗯。”

    他点头,如星辰般的眸中带着点点光芒,看的高云端有点上头。

    吃吃吃,他想吃什么都给!

    “你等着!”

    高云端转身就进了后院,后院的盆里还有一些用盐水腌着没做的,紧忙处理一下开火,很快就好了一小碟。

    端着油炸蝗虫到玉子羡跟前,刚看见,他脸上的确划过一抹惊讶,不过,看高云端拿着一个吃,那双纤长骨节分明的手也捏起一个放在嘴里。

    “好吃吗?”高云端紧忙问,满脸“求夸赞”的表情。

    “嗯,好吃,你做的都好吃!”玉子羡应声。

    这并不是敷衍,而是真真吃到高云端做的东西,他竟然不可思议的迷上了她做的饭菜,包括加了辣椒的和现在从未吃过的蝗虫。

    这在以前,他从未想过,却在这几天里,不知不觉的有了变化。

    高云端终于心满意足的笑了,她一笑,眼睛弯起来和月牙一样,格外的甜。

    次日清晨,第一遍鸡叫,高云端醒来的时候,外面断断续续听到有人说话,看来大家已经开始行动了,除了外面的,还有高明华。

    昨晚那娘儿仨吃了蝗虫后,一晚上都想着,高明华一回来,雷氏就跟他交代今日要做油炸蝗虫做菜,老娘有要去,他也不得不早起。

    高云端本来想去的,可见高明华出门了,她索性直接去给玉子羡做饭。

    清晨抓蝗虫本来就容易,等众人回来,一个个手里都拎着好几串,别说给孩子做零嘴,都能当盘菜上桌了。

    等她做好饭,高明华也回来了,雷氏看见那蝗虫眼睛都亮了,接过来赶紧处理下锅,一会儿,香味蔓延出来,飘得满院子都是。

    平常不愿早起的高明峰也闻着味起床,一家人早餐吃得这么兴奋也是第一次。

    吃过饭,高云端和高天宝再下地,一路上都听众人说那油炸蝗虫好吃,一路上看到高云端过来,还跟她打招呼,一时间高云端有点受不了大家的热情。

    过了几天,不光高德村,里正还去了趟县里将这个消息禀告了地方官,地方官这边也意识到蝗灾的前兆,立刻让人给周边村子里正送去消息,一时间,庆云县掀起了抓蝗虫的风潮。

    这个年代,能进肚子里的东西,大家都是争抢的,几天时间,田地里的蝗虫能看到减少了,也到了秋收的时候。

    单靠众人抓蝗虫能不能抵抗蝗灾,这一点还不好说,如今大家要紧的是趁着大批蝗虫过来,赶紧将田地里的东西收回来。

    一开始秋收,高云端和高明华就忙活起来,就连雷氏也主动去帮忙,高明峰和高美茹没下地,在家帮着脱皮晒粮食,一家人第一次这么团结。

    紧着忙活了五六天,家里的粮食终于收好了,接下来就等着脱皮晒干存起来。

    雷氏好不容易松一口气,转眼就瞧见高云端和高明华去帮三婶家收粮食,顿时老脸一沉。

    “人家东西又不分给你们,你们瞎凑什么忙活?你们俩闲得腚痒就给我晒粮食!”雷氏把耙子往地上一扔。

    “娘,三婶家人少,收不过来,万一蝗虫过来怎么办?”高明华拧了拧眉头,说完,转身出门。

    高云端跟在后面,出门之前转过身来朝雷氏一摊双手,瞧雷氏往地上捡砖头,赶紧收了那嘚瑟样子,转身“哐当”一声关上大门去追高明华。

    到了三婶家的地里,三婶和高天宝正在掰玉米,外面已经有半车了,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力气不大,只能弄一点往家里拉一点,收回去的都堆在地上,没工夫脱皮晾晒。

    瞧见高明华和高云端过来帮忙,三婶的眼眶都热了,人多好办事,一会儿功夫,一块地的玉米都收起来,高天宝和高明华在前面拉着,高云端和三婶在后面推,傍晚太阳落山了几个人才回去。

    回到家,雷氏明显没有好脸色,三个人也没等他们吃饭,有留下的也都凉了。

    高明华无奈的朝高云端看了一眼,高云端倒是不在意,洗了手直接过去吃,一边吃还一边说:“天正热着,吃凉的正好!”

    雷氏在院子里,半晌没听到两人生火,进去一看都快吃完了,似乎感觉心口的那口气没发出来,又瞪着两人,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骂起来。

    “两个榆木脑袋的王八羔子,家里都这么忙了,还有心思管别人,活该你们累死!”

    高云端手里抓着个玉米饼,一边往嘴里塞,扭头朝雷氏看一眼,道:“您说我也就罢了,你说大哥对你可不好。”

    雷氏一愣,没想明白,问道:“什么不好?”

    高云端嚼了嚼手里的玉米饼咽下去,说道:“我大哥是王八羔子,那你是啥?”

    雷氏突然间反应过来,顿时眼珠子一瞪,伸手从灶糖里抽出一根烧火棍就要往高云端身上打,高云端一个翻身躲在了高明华身后。

    “娘!”

    高明华赶紧起身拦着,一把拉住雷氏的手,劝道:“昨晚商量完蝗虫的事儿后,里正还说要提拔我做管事,这个时候我跟云端帮着三婶秋收,不是更给人留下好印象?”

    听他这么一说,雷氏脸上的表情这才缓和,眼珠子转一圈,心里不知道盘算什么,手上的烧火棍总算是松开了。

    “就是啊,这个时候大哥乐于助人,百姓都能看见,到时候里正提拔了大哥,众人也是赞同的,帮着三婶也就是帮着大哥铺路呢!”

    高云端紧忙帮腔,她从高明华身后瞧着雷氏,还不忘咬一口玉米饼。

    雷氏听进了高明华的话,却依旧冷着脸朝高云端瞪一眼,恶狠狠的将烧火棍扔在地上,转身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