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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只爪爪
    第七十六只爪爪

    和沈凌想象中不一样。

    在e国的生活, 和沈凌想象中不一样。

    第一仆人总是很早很早就离开,很晚很晚就回来。

    他每天离开时总在她还没清醒的时候,他每天回来时总在她已经睡着的时候。

    沈凌只能从桌上冒着热气的饭菜和枕头上的余温来判断他是不是来过, 她甚至捕捉不到对方的影子。

    “我不睡懒觉了。”

    某天, 深夜回来、踮着脚轻轻踩过木地板的猎魔人吓了一跳。

    卧室上方那盏灯被猛地打开,床上角落里鼓鼓的一团动了动。

    他急忙遮住双眼, 稍微调节了一下那双工作状态时太过恐怖的异瞳, 重新放下手时便看见了清醒的沈凌。

    鼓着脸的妻子, 从鼓着的被窝里爬出来。

    “我不睡懒觉了。”

    她又强调了一遍,把脸蛋搭在床沿上,用准备在垃圾桶上扑咬敌人的姿势死死瞪着他, “明天我要和你一起走。七点?六点?唔、唔……五点半也可以!”

    明明以前无论工作休息都是和他待在一起的!

    薛先生:“……”

    作为一个正常雄性,他俯视的目光无可避免地顺着这个弓腰翘臀的可怕姿势慢慢往下。

    ……但作为一个妈妈,他轻咳一声, 撇开了视线,同时伸手把那太挺翘的曲线用被子紧紧盖住了。

    又被拉被子拉到只露出一只脑袋的沈凌:“……”

    她皱皱鼻子,目光更加凶狠, “嗷呜”一声扑了过来。

    薛先生把她接住,无奈地忍受工作夹克上被蹭动的折磨。

    蹭了半晌,妻子抱着他仰起了脸,这次把脸蛋搭在了他的胸口上防护用的符文绳结上。

    “不好蹭。”她鼓着脸说, “没有衬衫舒服。”

    看吧。

    薛先生面无表情地想,我就知道妥协把她带来工作是会出事的。

    在猎杀魔物之前死于过分可爱导致的心脏炸裂,他大概会被刻进猎魔人的耻辱柱, 作为世界之屑被永久流传下去吧。

    “抱歉,这几天没能陪你。”

    为了不死于心脏炸裂,薛谨不得不稍稍推开了她, 弯腰去拿自己的小提琴盒。

    “我想的确是对你不太公平,所以这件礼物是补偿。”

    沈凌鼓着脸看他从盒子里提出了一件东西。

    “手提收音机?”

    送我收音机干嘛,还不如送我那些架子上的东西……唔,甚至不需要送东西,你能教我弹吉他就好了。

    我也想学弹吉他。

    或者你弹给我听也可以。

    “之前别人送给我们的新婚礼物。”

    薛谨把收音机放在她面前,摸了摸她的脑袋,“这是一件包含着祝福的礼物。”

    萨尔伽的眼光即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大抵是蜘蛛本性,那家伙就像钟海林擅长官腔一样擅长囤积珍宝。

    当时帮他做符文商品鉴定工作时被强拉着塞了这件道具,虽然萨尔伽嘴上说是从码头淘来的,但他肯出手送给自己作礼物的,都是好东西。

    薛谨后来抽空研究了一下这个约莫是c类的法术道具,估算它大约是种保守的标记物品——其余的就和码头摊贩吐槽的一样,“只是个坏掉的收音机”。

    标记类的符文商品虽然在猎魔上没有很大的用处,这次任务他还是以防万一带在了身边,预防此次魔物可能的变异。

    “我在这个收音机里留了一枚刻章。”

    事实上是灵魂刻章,不过他怕说出来吓到沈凌——灵魂刻章是给一次就得死一次的玩意儿,除他以外基本没人敢把它当标签纸乱用,“凌凌,以后你想和我联系的时候,只需要按这上面的按钮就可以。我稍微改造了一下,还帮你把颜色标记好了。”

    沈凌稍微起了点兴趣。

    “联系你?”

    “嗯。”

    出于某种私心,他不是很想给沈凌买手机——倒不是担心沈凌会变成低头一族,而是这姑娘有过坐坏(?)他平板、一头撞上他笔记本电脑、初来乍到时还上嘴去咬他手机壳的前科……

    薛妈妈真的很担心她玩手机会遭遇电子辐射(。)

    故此,这么久了,沈凌一直都是用家里的电话座机与他联系,除此以外基本没有联系他的渠道——也无怪她这么黏人了。

    薛谨点了点机盖上第一枚被涂成金色的按钮。

    “按下这个就能和我通话,凌凌,无论何时我都会回复你的。”

    沈凌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薛谨又点了点机盖上第二枚被涂成紫色的按钮。

    “按下这个可以自动导航我的位置,但只有在我认为周围比较安全时,它才会直接带你过来。大多数情况下,它只会向你显示我所在的大概区域范围。”

    沈凌点点头,好奇地看向第三个按钮。

    “这个按钮是什么作用?你没在上面涂颜色哎,阿谨。”

    “这个按钮……”薛先生顿了顿,严肃道,“不可以按。”

    哦。

    沈凌瞥了他一眼,又瞥了眼这枚按钮。

    下一秒,她就伸爪子过去,“啪”地一下。

    薛谨:“……”

    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没爆炸。

    他不得不在妻子的死亡瞪视下补充:“我刚才是开玩笑……”

    “哼!”

    沈凌奋力表示自己还在生气,“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所有故事里‘不能按的地方’‘不能打开的房间’都是故意这么说,如果主角不犯蠢打开故事就没办法往下发展!”

    “是,是,凌凌懂的真多。”

    “老实点!这个按钮究竟做什么用?想用只有两个功能的收音机让我满意吗?!”

    “……好吧,好吧,这个按钮可以随时随地完成一个传送符文阵。”

    薛先生解释道:“这个传送符文阵能够让我本人立刻出现在你面前。但是它内部只能存一次符文阵,所以非必要时期还是不能随便乱按的……凌凌,答应我,只在非常危险、非常紧急的时候才使用它,好吗?”

    哼,原来是个紧急安全求助钮。

    沈凌骄傲地仰起头:“那这个按钮我永远都不会按的,我比阿谨厉害多了,阿谨搞不定的东西也可以召唤我过去打哦!”

    “是,是。”

    收到的礼物还算满意,闹脾气的祭司大人终于不闹脾气了。

    ……所谓闹脾气的方式也是扑在对方身上乱蹭,那想必多闹几次也没关系吧。

    她把收音机抱过来,仔仔细细擦了一遍,又摆在床头柜上,用喜爱的眼神去打量它的造型和开关。

    薛谨笑了笑,转身准备去浴室:“凌凌,那我就去换衣……”

    “我明天可以出门吗?”

    薛先生:……?

    “你本来就可以出门,凌凌。”

    他有点莫名,“我每天离开时都在桌上留了点零钱,你想买小吃或古董都可……”

    沈凌摇摇头,她继续欣喜地打量着古董收音机:“既然有了这个,就不会错过你回家了吧?那我想带着它出门逛逛!”

    “……这几天,你都没出门?”

    哎。

    她回过头看看他,也是莫名其妙的表情。

    “我要等你回家,怎么出门啊。”

    看吧。

    这就是报应。

    薛先生面无表情地想,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无耻地打破规则拐骗女孩子去结婚,因为对方过分可爱导致心脏炸裂而死也是迟早的事。

    ……嘶,e国的心脏病药要多少钱啊。

    被拐骗的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踩在雷区边缘来回蹦迪,她正在开心地计划明天的出行安排。

    “我想去跳蚤市场看看……还有塔派店……炸鱼薯条……司康饼……烤香肠……”

    除了第一个以外,后面全是食物呢。

    继续待在这里薛谨真的怕会出事,所以他匆匆应了一声“明白了,明天我会多给你留点零钱”,就走进了浴室。

    浴室门关上的声音惊醒了沈凌,她转转眼睛,遗憾地发现浴室门是木头做的。

    ……哼,c国的家好歹是磨砂呢。

    不一会儿里面就响起了水声,听那均匀程度和声音大小,大概是淋浴用的花洒。

    阿谨每天回来都会洗澡换衣服,比在c国时频繁多了。

    因为他身上沾染的血腥味道吗?

    刺鼻浓郁的血腥气,对猫科生物敏感的鼻子而言,无所遁形。

    那其实没关系呀,本喵虽然讨厌血,但小的时候还是浸泡在里面的呢——说起来,训练爪子和牙齿的时候也经常弄一身血。

    ——但她奇怪地不想让薛谨知道。

    就和对方不想让她嗅到血腥味一样,沈凌觉得让他知道自己曾用牙齿咬穿的那些和曾用爪子撕裂的那些——并不好。

    虽然并不擅长,但她也逐渐有了点想隐藏起来的小秘密。

    阿谨每天带着如故的气息在她身边躺下,薰衣草和雨水的气息干干净净把她裹住时,她总会觉得很满意,很开心。

    那如果阿谨觉得她身上的气息也一直干干净净,她的爪子只是用来和他玩拍拍拍,她的牙齿只会在他把自己从懒觉中拽起来洗漱时咬牙刷毛……

    他也会很满意,很开心的。

    所以这样就好。

    阿谨干干净净的,她也会干干净净的。

    伟大的祭司就该干干净净的。

    “嗯……明天还要去什么地方呢……哈罗德百货?摄政街?邦迪……”

    沈凌努力回忆了几个曾呈放在自己面前的牌子,又仔细想了想那些e国仆人们的铭牌。

    “稍微上点档次的就是这些吧……其他的想不起来……”

    当时只重点关注宝石重量与纯度了,实在是记不清那些男装品牌啊。

    其实她最想买给阿谨的还是衬衫,好蹭的衬衫,这几天在e国她都蹭不到衬衫了……

    啊,对啦,去那些地方买东西应该会超额的,被阿谨发现就不好了。

    在那之前,应该……

    “先去找份短期工作吧?”

    沈凌单手握拳,敲了一下手掌:“电视里那些偷偷买东西的解决方法就是偷偷打工!”

    虽然她觉得工作是给低等生物当仆人……嗯,但是当作伟大的祭司巡视低等生物日常生活的仁慈就完全没问题!

    而且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这点道理她非常明白——毕竟二十天后,就是自己在他身份证上偷看的日期啊。

    话又说回来。

    “连生日都不告诉我,区区第一仆人,真不像话。”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他自己也不记得那个日期了,身份证上的日期只是个随手填写的谎言,填写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它有被偷偷拿来看到、再仔细记在某个人心里的价值。 m.w.com ,请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