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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只爪爪
    第十一只爪爪

    四个月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

    对大多数猎魔人而言,这四个月产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暂且不提——“是我眼花了吗?为什么公会悬赏栏最顶层的那个悬赏令不见了?!是哪个团队完成了这个悬赏?”“到底发生了什么……见鬼,悬赏提交处那边被钉穿的是龙形魔物的尸体吗?不是魔物?是龙?是真的龙?”——且把目光放在平凡、踏实、普通的现实世界。

    【四个月前,薛谨出差的当天,民政局门口】

    沈凌,再次为自己无敌且帅气的机智决断感到赞叹。

    这“无敌且帅气的机智决断”,指的当然是“答应和阿谨玩‘结婚’这种似乎很好玩的东西”,也包括……

    “您说什么?”

    邀请她一起玩“似乎很好玩的东西”的对象扶扶巨厚无比的圆眼镜,甚至用上了敬语:“您刚才说什么,沈小姐?不想去婚纱店,也不想要戒指?”

    沈凌得意地点点头,在民政局出口处兴高采烈地挥起双臂,大有振臂一呼四海皆应的霸气感。

    “——我只要去吃钵钵鸡就可以啦!我想去吃昨晚你带我吃的那种钵钵鸡!我喜欢吃钵钵鸡!虽然小黄鱼是第一位的……但你刚才说结婚之后我想吃多少小黄鱼都可以!所以我们先去吃钵钵鸡庆祝吧!”

    无敌且帅气的高贵祭司如是宣布:“你不是说婚纱和戒指是用来拐骗结婚对象的吗?但你的结婚对象是我,而我是不会被拐骗的——不用再去看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啦,带我去吃钵钵鸡,阿谨!”

    可惜的是,听到这段气宇轩昂的宣言的,只有一只面无表情的低等鸟类,以及民政局出口处长椅上玩芭比娃娃的小女孩。

    低等鸟类没说话,几乎一片白光的眼镜后什么都看不清。

    而玩娃娃的小女孩疑惑地投来视线,并疑惑地抱紧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沈凌用同样疑惑而单纯的眼神投回去,看看小女孩手中穿着公主裙的芭比。

    半晌后,疑惑的小女孩若有所思抱紧了自己的芭比娃娃,嗒嗒嗒跑走了。

    而低等鸟类,则默默掏出了自己的手

    机。

    “……你在干嘛,阿谨?”

    “百度一下和脑部残障儿童结婚是否犯法。”

    以及我是不是做了什么应该去监狱蹲到四千八百年的恶劣诈骗行为。

    ——事实证明,除了“偶尔会做出脑部残障才会做出的决定”外,沈凌并不会符合任何关于脑部残障的判断,也拥有一个成年合法的年龄(对此,沈凌宣称自己‘我可是比一个世纪的低等生物的年龄都大,我是你的长辈哦阿谨’),薛谨不需要为此担负刑事责任。

    那么,既然他不需要为此去警察局自首,就要把精力放在另一件事上。

    譬如,强烈表达过“挑你喜欢的就好”“请你务必挑选一件”“我不想因为负疚感去蹲监狱”后,再使劲全身解数把一个女孩拽进婚纱店。

    ……在遇见沈凌之前,薛谨从未认识到,把雌性领进婚纱店是这么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

    拼尽全力撒开步子往外跑的雌性:“我!要!吃!钵!钵!鸡!带我去吃钵钵鸡!”

    拉着她的毛衣后领往里拖的雄性:“求你了,沈小姐,挑一件,就挑一件……”

    “钵钵鸡!钵钵鸡!钵!钵!鸡!我要吃——”

    “……挑完婚纱就带你去吃串串香好吗?是和钵钵鸡不相上下的美味!”

    沈凌:唔。

    雌性终于停止了扑腾,而一直站在门口围观的婚纱店服务员叹为观止。

    他们花费了半天的时间在婚纱店里,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薛谨试图用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来向对方阐述“就算婚纱只需要穿一次,但在婚礼上不穿婚纱的女人会遭到社交网络的暗地歧视”“不,就算你没有社交网络,一件婚纱也是每个女孩婚礼时应得的东西”“不,婚礼绝不可以用一顿钵钵鸡来代替,沈小姐,请你明白,婚礼是一种仪式”……等等道理。

    等到沈凌终于停止发表“这种不能放在嘴里磨牙的白色垃圾袋我才不喜欢呢,我还是喜欢我的白色漂亮小棒棒”等奇异言论,不情不愿地用手指指了几件衣服,表示自己会考虑再来试穿后,薛谨松了口气,付了订金,又把一脸不高兴的脑部残障儿童拉去了看戒指的地方。

    “干嘛这么急,阿谨?我想去吃钵钵鸡,

    还有你说的串串香……今天的炸小黄鱼也……你邀请我一起玩‘结婚’时还说会给我做桂花马蹄糕吃呢!”

    “抱歉,沈小姐,这些我当然会一一兑现,但我首先更想确保和你的婚姻万无一失。”

    凡事都要准备万全,是薛谨的座右铭。

    事实上,如果不是对这份座右铭的完全贯彻,很难想象这个运气(金钱律)方面极为奇异的男人是如何安稳普通地度过了之前的人生。

    而根据他对自己的惨淡运气了解:既然与沈凌领证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任何突发状况,沈凌本人也极为乐意地同意了这件事(她同意这件事的轻易程度让薛谨再次怀疑自己是否需要去警察局自首)……那么,在“和沈凌结婚”这件事上,简直是顺利得出乎意料。

    再结合自己之前所花费的金钱计算:这些钱本质上都是花在了“妻子”的身上,属于计划内的合理花费,而且比薛谨之前预估的少很多——沈凌既不要名牌包包也不要喝五六十块一杯的奶茶,这姑娘直接给他省去了整个烧钱的追求过程——

    截止至此,自己与沈凌相识的这两天,竟然称得上“幸运”。

    那么,这奇怪的、过分的、对薛谨个人而言甚至有点恐怖的“幸运”——就绝不会持续太久。

    很快,绝对会发生什么,来打破自己目前为止的好运。

    这是薛谨那奇妙运气的平衡,他习以为常。

    所以,为了尽可能减少这段婚姻中出现的幺蛾子,把自己即将降临在头顶的噩运转移——薛先生选择在卡里的钱没有莫名流失的时候就把与婚礼有关的一切事情都办妥。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正确的。

    前脚刚买完婚戒,后脚,一个电话就打了过来。

    “……啊,S国那家银行因为不明魔物暴动而毁灭,法人代表人因为死于未知生物的洞穴里导致该行股市暴跌,然后储户蜂拥而上提取存款导致了挤兑现象……”

    薛谨唯一存上钱的那张卡,就隶属于S国的这家银行。

    ……正常操作,正常操作。

    饱经风霜的薛先生非常平静:“我知道了,萨尔伽。现在卡里能用的还有多少?”

    好歹把婚纱婚戒这种必要的东西都先买了,嗯。

    电

    话那头的好友语气里饱含同情:“崽啊,你之前在卡里存了七百万欧元,折合五千七百多万人民币……”

    “嗯,不需要报数字,告诉我还剩多少。”

    “……能调动出来的,还剩两千五百块人民币。银行那边发短信说剩余存款会不日到账,只是暂时无法提取,但……”

    但负责人直接携款潜逃的可能性已经很大了,再加上自己在这家银行存钱给他们背上的debuff,不需要再去期望“存款可以全部回来”这种事。

    两千五百块人民币,薛谨挂断电话,稍微计算了一下。

    可以依靠清汤挂面度过五个月,水电费即便不交也有办法给家里的设施续上能源,但……

    “阿谨?阿谨?阿谨?你在这里发呆干什么啦——你说婚戒挑好后带我去吃钵钵鸡的!带我去吃钵钵鸡!”

    ……但他已经娶了一个姑娘,在新婚当夜就通知对方“我们要吃五个月清汤挂面”也太不像话了。

    薛谨要做一个普通人,而他自认普通人的结婚流程是婚礼、婚纱、婚戒、蜜月等步骤一个都不能削减的。

    于是薛谨扶扶眼镜,低头打开了手机上的猎魔公会app。

    一如既往地,直接“按酬劳高低排序”搜索,随手接下了排在最顶层的悬赏。

    接着,他合上手机。

    “好的,沈小姐。我说好今天带你去吃串串香,吃完串串香请你跟我去超市采购一些东西……你平时一个人待着时有什么业余爱好吗?”

    钱总是莫名其妙地流失。

    那当然也只能莫名其妙地挣回来,通过猎杀这种暴力直接的方式。

    当然,沈凌暂时还不明白薛谨能够用来“普通生活”的闲暇时间是多么稀少,也不会明白“半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的惨烈工作方式。

    她只是开开心心地跟在阿谨身后吃了一顿串串香,得到了一只新的AD钙奶小瓶子,得到了一小盒新鲜的香酥小黄鱼,并抱着盒子咔擦咔擦吃得不亦乐乎。

    嗯,果然答应和阿谨玩“结婚”是无比明智的决定!

    “沈小姐,你不介意暂时直接搬进我的公寓吧?很抱歉,目前没有让你装修采购的机会……”

    “喀嚓喀嚓!”←沉迷小黄鱼

    “好的,我明白了。你有什么需要

    搬运的行李吗?我们现在就去取,还要把你在酒店的房间退掉。”

    “喀嚓喀嚓!”←沉迷小黄鱼

    “……好的,酒店房间已经帮你退掉了。你确定没有什么需要搬走的行李吗,沈小姐?”

    听到这个问题,沈凌咬掉了手中炸小黄鱼的尾巴,但并没有急着把鱼肉往嘴里塞。

    她从(吃小黄鱼的)百忙之中腾了一个说话空隙给薛谨:“是宝藏吗?我们要去你的窝?你让我把宝藏彻底转移过去?”

    薛谨稍微反应了一下“窝”这个词。

    “是的,沈小姐。我邀请你去……家里住,因为已婚后的普通夫妻都是住在一起的。而这种住宿如果没有意外,期限是永久,所以你可以把你珍贵的东西转移过去。”

    原来如此,阿谨之前迟迟不肯带她进窝,是因为自己还没有答应玩“结婚”啊。

    在他的观念里,只有玩“结婚”的“夫妻”才能住在一个窝里?

    ……哼,既然低等鸟类的低等民俗,本喵就大度包容啦,你把本喵丢进小黑盒子的事就既往不咎了。

    于是沈凌“喀嚓”一口咬掉了炸小黄鱼肚子上的肉肉,挥挥手:“我有宝藏要搬运!你在这里稍等,我马上回来!”

    是来这个城市时从上个城市一路叼过来的宝藏,她收集了好久好久,里面的白色漂亮小棒棒是绝对要带上的——这可是象征她伟大征程的战利品啊!

    薛谨点点头,没有过多询问:他猜大概是关于沈凌过去的一些老旧物件,自己暂时要留给她一些空间。

    “那么,我也要去采购一些东西。”趁机赶紧把剩下的两千五百块花完,“沈小姐,两小时后,我们就在这里重新集合,然后你搬去我家,好吗?”

    这么麻烦干嘛?我当然知道你家在哪,我钻窗玻璃钻得又快又方便。

    但沈凌没有说出口,因为她觉得这样会毁灭自己两种形态交叠吃小黄鱼的完美计划。

    【四个月后,早晨,某处郊外公寓】

    沈凌后悔了。

    这已经不是两种形态交叠吃小黄鱼的问题了。

    “喵,喵,喵……”

    薛谨正在浴室里,而她在玻璃门外打转,愤怒地扒拉在上面拍爪子。

    抱抱呢?抱抱呢?本喵催到现在了——抱

    抱呢?我琢磨了好久,琢磨了这——么久!

    为什么他反差那么大?刚回来的时候还会伺候本喵的心情,知道把本喵推下去的杯子和抱枕扶起来——现在怎么理都不理本喵,还一个劲往外丢?

    丢!真的丢!竟然拎着本喵的后颈往外丢——丢的位置还没有小黄鱼!以前每次拎后颈冒犯本喵后,都是会奉上小黄鱼的!

    难道是因为,你说过的“更喜欢狗”,又在离开的时候遇到了愚蠢的犬类生物……所以才对本喵的这种形态这么嚣张?

    哼!

    虽然本喵四个月待在这里玩得也很快乐,门口定时会送来香香的食物,冰箱里除了小黄鱼还有其他好吃的东西,光是在你的奇怪小盒子里和小黄小紫小绿玩耍就让本喵花了一个多星期——

    但你这种态度是不能姑息的!

    四个月不现身主动伺候本喵便罢了,怠慢本喵的任何形态都是需要谢罪的行为!

    沈凌继续锲而不舍地拍打着肉垫——其实她更想用力去挠门,但沈凌不敢让自己的锋利指甲碰到两脚兽脆弱的家具——

    “喵喵喵!”

    你再不出来,本喵就接下来一整个星期都用这种形态烦你!混蛋阿谨!

    浴室里淋浴的家伙当然听不见她气急败坏的控诉,水声盖过了一切。

    于是沈凌越来越气,越来越气,气到决定暴露身份也要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锃”地弹出指甲,狠狠一划——

    “嘎啦。”

    门没有出现切口,也并未像奶酪那样翻开。

    事实上,它没有任何变化。

    沈凌瞪大了眼睛,明明前四个月她单独在家时因为没收好指甲弄坏了好几个杯子,怎么现在又——

    “嘎啦嘎啦!”

    “嘎啦嘎啦嘎啦!”

    “嘎啦嘎啦嘎啦嘎啦!”

    浴室内的薛谨:……

    很好,这样以后我再也不会把这种声音错认为是沈凌在敲门了。

    他关上花洒,拿过毛巾擦擦头发,并把洗漱台上起雾的圆眼镜折好,放进了牙刷杯上方的小药柜里。

    当沈凌从“愤怒地挠门”变成“好奇地挠门”继而再变成“欢乐地磨爪爪”时,她爪下一空,身前一顿,整只喵向前倒去。

    是浴室的门从里被拉开了。

    在沈凌的

    粉鼻子差点因为惯性撞到木板上时,一只手递下来,及时垫为她和木板之前的缓冲。

    “我真的没见过像你这么闹腾爱玩的魔物。”薛谨说,把这只黏人又笨拙的魔物直接托在掌心,走向了卧室,“今天真的没有放投影出来的精力,请你安静一点。我很累,只想睡觉。”

    “喵呜……”

    可是抱抱还没玩呢!我准备了这么久……

    沈凌忿忿不平,她抬头,想继续咬他的手指示威,却觉得眼睛前面被闪了一下。

    紫色的。

    亮晶晶的。

    皮卡皮卡的。

    似乎比她收藏的白色小宝藏还要漂亮——但她明明是不太喜欢紫色这种暗色调的?

    没有佩戴眼镜,也没有再费心思用符文装置伪装的猎魔人,把她随手放在了枕头旁边,并揉揉自己不断抽痛的太阳穴。

    薛谨当然不知道,此时有个心理年龄低幼的成年异性正疑惑地盯着他的脸抖耳朵,用无比低幼表意不清的词汇来形容他的颜值,并暗搓搓揣测如何把这个莫名闪亮的东西也纳为自己的宝藏,有朝一日扒拉进爪子舔舔玩玩。

    关上大灯,关上台灯,把吵闹黏人的魔物几下用毯子缠好,示意对方安分。

    望着久违的卧床,四个月没合眼的可怜上班族叹息一声,直接倒了下去。

    他伸手草草在耳边画了几个手势,一道与之前开锁时如出一辙的淡紫色光芒闪过,来不及擦干的头发尽数烘干。

    ……能躺着休息的感觉真好。

    至于沈凌为什么接到了凌晨三点要穿睡衣跑出去的奇怪工作……就等明天我稍微睡醒后再去了解……暂时放空……

    薛先生的手放到了枕头上,自然地想把自己的枕头拍得松软一点。

    ——然而,他却摸到了一手的毛。

    薛谨:“……”

    他沉默地闭上眼睛,沉默地安静了好一会儿。

    “是猫毛吧。”

    可是魔物根本不会掉毛,自己家里也没有养猫,建筑外布满符文防御设施根本不存在入室盗窃——

    薛先生猛地睁开眼睛,“啪”地打开台灯,“嗖”地把台灯举过来,对准位置的同时掀开了枕头——

    毛。

    枕头下方,枕头上方,黏着细小的陌生的毛发,短短的,硬硬的,触感

    粗粗的。

    发丝没有任何卷翘,不属于沈凌。

    发根有些黑,尽头是白白的,还浮着一层浅浅的金黄色,又短又扎手,分布还贼均匀,就是在人睡眠时所枕的那一块。

    薛谨自己的特殊体质意味着他不会自然掉发,而且他离开了整整四个月,这绝对不是自己的头发。

    虽然,它出现在自己的枕头上。

    沉默半晌后,薛谨关掉了台灯,重新默默躺好。

    枕头旁的沈凌随着他一惊一乍的举动不停摆尾巴,浅葱色的大眼睛里写满好奇。

    怎么啦?

    他干嘛刚才突然弹起来了?

    我换毛期时蹭掉的毛毛有什么问题吗?

    ……唔,难道真的嫌弃本喵的这个形态难看……不对!换毛期时蹭掉的毛和本喵常态时的毛完全不一样,他不能嫌弃本喵的生理反应!每个祭司都这样!

    沈凌心虚而气愤地“喵呜”了一声。

    而默默躺好的薛先生,再也无法快乐合上双眼。

    “……是沈凌邀请朋友在床上玩枕头大战时蹭到的吧,呵呵,一定是这样。”

    “喵!”

    你真的嘲讽本喵的形态吗?你这个语气是真的在嘲讽吧?!两面三刀的卑鄙小人!这么不喜欢本喵的形态,还表现出这个嘴脸——难道是真的背着本喵在外面有狗了?,,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