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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首发
    陆小凤才刚刚消肿, 浑身还绿着就这么跑来找林晓晓等人,自然不是闲得来串门子,而是和他们说一件事。

    有人牵头, 准备趁此机会,围攻丁春秋, 只要杀了丁春秋,其余的星宿派弟子不足为惧。

    丁春秋在二十多年前创立星宿派至今, 不仅自己作恶多端,手段残忍,一个看不顺眼对人那是说杀就杀, 便是他座下的弟子也和他一个秉性, 不把人当人看,漠视生命, 利用毒药害惨了无数的人。

    算一算,这些年被他们用毒害得或是双眼失明, 或是沦为傻子,或是武功尽废甚至是丢了性命的普通百姓和武林人士数不胜数。

    更有甚者死都死的不安生, 要知道毒药也不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总要人慢慢研制而出,而这毒药研制出了,总要有试药的吧?

    星宿派的人本就漠视人命,在这方面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所以这些年来, 星宿海附近的普通人有不少都是被星宿派的人抓了过去,用来试药。他们的药那可是怎么阴毒怎么来, 往往试药的人都是惨死的结果。

    就算侥幸不死, 试药的人也挺不住那随之而来的后遗症, 比如每隔一段时间的剧痛,比如神志不清,需要饮血等等。最后这类人通常只要自尽一条路走。

    有这么凶残的邻居,人自然都跑光了。星宿海有了丁春秋,短短二十年的时间,这片毒物的快乐家园往外扩大了一圈。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普通人都跑了。这也是最让人觉得心寒的地方。

    他们之所以不走,是因为被利益迷花了眼,星宿海虽然是个毒虫遍地的地方,但是有一种说法,剧毒之物七步之内必有解药,所以星宿海还是一个充斥着奇花异草,珍贵药材的宝地。

    虽说星宿派占了大头,但是普通人光是在外围蹭点就足够他们过上穿金戴银的好日子了。这种日子过得舒服了,自然就有人不想走了。

    但是他们也不想今天还大鱼大肉的吃着,第二天就被星宿派的人抓着喂‘糖丸’。所以他们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让别人替他们受难,无论是花钱去买,还是坑蒙拐骗,总之,弄来一个大活人的方法有很多,他们把这些倒霉蛋进贡上去,不仅自己安全了,甚至还能得到星宿派的些许庇佑,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买卖!他们这么聪明机智活该发财!

    但是在被选中的‘倒霉蛋’和‘倒霉蛋’的亲朋好友看来,这就是一群和星宿派狼狈为奸的畜生!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朋友。被害死的那么多人,他们背后该有多少亲朋好友?

    如果不是丁春秋武功太高,手段狠辣,怕是已经早就被围攻致死了!

    陆小凤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请帖。放在了桌子上。

    “江南大侠江别鹤托我给你们送这请帖。问问你们可有意共商大计。”

    江别鹤在江湖上的传闻有很多,但无一不是正面的,又称赞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的,有称赞他侠义心肠,温文尔雅的。

    更有人说,江南一带,既燕南天之后,他是唯一可以称得上大侠的人,于是久而久之他就多了一个江南大侠的名头。

    他这么多年来参加过的江湖大事也算不少,传闻也多有除暴安良的壮举,牵头带人围攻丁春秋这种事由他来做再正常不过,寻常的江湖人听说怕是少不得称赞一句高义。

    但是林晓晓却看着那请帖神色莫名。

    “我还以为会是六扇门牵头呢,追命他知道这事吗?”

    陆小凤摇摇头。

    “六扇门毕竟是朝廷的人,星宿海不在中原,而且星宿派得罪最多的还是我们江湖人,想要一锅端了星宿派,对于六扇门来说实在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虽然六扇门中不乏追命这样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义无反顾的人,但并不是人人如此,而六扇门本质上是朝廷的人,这种需要全力应付的大动作需要朝廷批准。

    而想也知道,自家中原的事情都忙不过来了,哪来的那么多功夫去忙星宿派的事情。

    “至于追命,他倒是想要帮忙,可惜他的伤没好。”

    说到这,陆小凤无奈笑了笑。

    “而且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和咱们一样,喜欢和捕快交朋友的。”

    江湖和朝廷的矛盾自古有之,一个觉得朝廷自己贪污**都没解决,管江湖上的是真的是管太宽,一个觉得侠以武犯禁,不管一定会出事。

    而且身份地位上都有很大的不一样,江湖人多是草莽,无父无母,天生地养的孤儿多了去了,他们自由惯了,最烦别人的束缚,而朝廷则大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看不起江湖人,又忌惮江湖人。

    所以两方大部分人的态度就是谁也看不上谁,但打起来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干脆井水不犯河水。

    因为这项隐形的规则,也就延伸出了一些别的事情,比如江湖人给朝廷卖命,这叫朝廷鹰犬,朝廷官员和江湖人私交不错,这就是自甘堕落,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暗地里准备暗杀政敌。

    所以这场以江别鹤牵头的江湖事件追命只能看看而已。

    林晓晓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懂了,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咱们一样能看见人的内在的,现在的人都太肤浅了。”

    陆小凤一噎,他才不是这个意思。

    叶孤城却很赞同林晓晓的话,对此微微颔首。

    “交友本就是私事,看的是人的品性,会因为身份而给人定性,本就是一种愚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刚长出来的小胡子,很是无奈。

    “道理是对的,但是你们这话可不是人人爱听的。”

    “无所谓,我们又不想像你那样讨人喜欢。”

    林晓晓对着叶孤城示意。

    “对吧?”

    叶孤城侧眸看了林晓晓一眼,点了点头。

    他目前只想讨身边这个人的喜欢而已。

    陆小凤不服气道。

    “像我一样讨人喜欢不好吗?我陆小凤的朋友遍天下,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岂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结果下一刻,林晓晓就道。

    “比如霍休那种的朋友?”

    这话一针见血,扎的陆小凤顿时没话说了。

    他小声嘟囔一句。

    “我又不是每个朋友都这样的。”

    叶孤城开口道。

    “你既然愿意帮他们给我们请帖,想必你已经答应了他们。”

    陆小凤点点头。

    “昨夜江别鹤亲自找到了我,朋友开口,我自然是愿意帮忙的。”

    林晓晓忽然开口。

    “江别鹤是你朋友?”

    陆小凤以为她不信,毕竟江别鹤可是个高风亮节,温文尔雅的前辈,他陆小凤虽然也有些名气,但是比起这些老前辈还有些不足,他们竟然会是忘年交,这事让人惊讶很正常。

    所以陆小凤对此有些得意的开口。

    “对,我们可是喝过好几次酒的老交情。他可是绝对是个不错的朋友,不仅儒雅潇洒,还学识渊博,说话风趣。同时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前辈,霍休只是一个意外。”

    林晓晓沉默的看着他:意外,呵呵,这个男人对他交朋友的能力一无所知。

    之后陆小凤又讲了讲来的其他几人,不是有名镖局的总镖头,就是什么江湖门派世家的弟子。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和丁星宿派有点仇怨。

    接着,陆小凤又吐露了一个消息。

    “丁春秋不知为何带着一众弟子在附近停留了许久,似乎在找什么,我们的人有意打听,但却没有探听到什么消息。我们准备今夜再次查探一番。”

    听到陆小凤的话,其余人的视线立刻下意识的移到了林晓晓的身上。

    林晓晓眨眨眼,对着陆小凤道。

    “那你们今夜大概可以在家休息了,因为这个消息我们刚好知道。”

    “你们知道?”

    陆小凤惊讶的开口,随即看向边上的阿紫时恍然大悟。

    “是这个小丫头告诉你们的?”

    “不,是因为丁春秋要找的东西刚好在我手上。”

    林晓晓伸手。

    陆小凤好奇的看过去,但是只看见了林晓晓摊开的手,手心空空如也。

    林晓晓:“稍等。”

    林晓晓这才发现说话间,那条冰蚕已经钻进她的衣服里去了。

    这冰蚕说它聪明吧,它把她这么大一坨的两脚兽当成了成年同类,说它蠢吧,它又聪明的会主动给林晓晓吸.毒,收敛自身毒素。

    就连控制不住的极寒在这炎热起来的夏天似乎都成了一个可爱的优点。

    林晓晓抬起另一只手屈指对准自己衣袖弹了弹,顿时衣袖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蠕动了一下,林晓晓又伸手顶了顶。那条小东西顿时自己动了起来,随着林晓晓的手一直顶它。它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一条通体晶莹,好似半透明的寒冰雕成的蚕宝宝在林晓晓的袖口露出自己圆润的小脑袋,上面有两个显示黑芝麻一样的黑点,虽然这对‘眼睛’只能让它感光,但是颜值却不低,有了这对‘小黑豆眼睛’。顿时让它整条虫看上去灵动可爱。

    它的几个小脚脚小的几乎看不见,且异常的灵活且抓力十足,可以轻松的把自己固定在林晓晓光洁的手腕上,大概是看林晓晓终于不用手指戳它了,犯懒的小家伙缩了缩,把脑袋又缩了回去,以此躲避太阳。

    林晓晓看它缩回脑袋,就又用手戳了戳,冰蚕就又勉为其难的探了探小脑袋。然后又悄咪咪的缩了回去。

    看来冰蚕和普通的蚕宝宝一样,都并不喜欢灿烂的阳光。

    不过被林晓晓锲而不舍的骚扰,最后冰蚕只能委屈巴巴的露出自己的小脑袋趴在那。任由林晓晓再怎么戳也不动了。

    冰蚕:装死.JPG

    陆小凤看的心痒痒。

    “这是什么虫,还挺好玩的。”

    “不仅好玩,还很凉快,在这个天摸起来特别舒服。想不想摸摸?”

    林晓晓笑着诱惑道。

    她伸手用信息素示意冰蚕往前。

    林晓晓身上的信息素平日只会随着汗腺在体表少量的释放,人类的鼻子并不能闻到,除非她自己动了那啥心思,或者控制信息素加快释放。

    普通的蚕是闻不到这种信息素的,只有成年的蛾子才会有接收器,但是冰蚕不一样,它虽然不会因为这种信息素进入发.情状态,却可以捕捉到这种信息素。

    因为冰蚕的稀少,很可能一辈子都碰不到另一个同类,所以冰蚕本能的对这样的信息素感到亲近和信赖。

    闻到了前方浓郁的信息素,冰蚕顿时活泼起来,朝着前面爬了过去。顺着桌子爬到了陆小凤的手上。

    陆小凤学着林晓晓那样戳了戳它,顿时爱不释手。

    别看这虫像是冰雕一样,但和普通的蚕宝宝一样软绵绵的,还带着夏日中让人着迷的清凉感,果真和林晓晓说的一样,摸起来很是舒服。

    “丁春秋要找的就是这种虫?这么黏人可爱,我都想养一条了。”

    陆小凤说完这话,没发现其余人看他的眼神顿时奇妙起来。

    叶孤城看向一边,发现林晓晓果然在偷笑。

    他无奈的对陆小凤道。

    “这恐怕很难。相信我,当你知道它是什么的时候,你不仅不会想养它,恐怕会恨不得把自己的手砍了。”

    陆小凤不相信,他反而笑着道。

    “你们倒是说说,这软绵绵的小东西怎么能让我砍了自己的手?”

    林晓晓嬉笑。

    “它虽然是个小东西,但它可有一个比你都响亮的名字。”

    看着林晓晓的笑容,陆小凤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

    “什么名字?”

    林晓晓嬉笑着一字一顿道。

    “冰蚕。”

    这两个字一入耳,陆小凤一瞬间瞪大了眼睛,然后手猛地一哆嗦,仿佛被火烫到了一样。

    “你说这是冰蚕?!”

    林晓晓:“它这副样子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明显,当然明显,但是他哪里想到只不过是来找朋友一趟,她随后就能把这种天地至阴至毒之物给当小玩意给他把玩啊!

    陆小凤看着那通体晶莹又凉丝丝的小身体顿时没了一点喜爱之心,只觉得自己手里碰了个小祖宗,他甚至都不敢动,生怕自己一动,下一刻自己的这条手臂就要被冻得硬邦邦的,然后砰地一声摔在地上。

    他咬牙道。

    “这种好东西还是你自己拿着玩吧,你赶紧把它拿走。”

    林晓晓伸手,冰蚕顿时蛄蛹着重新回到了她那,钻进了她的衣袖里。

    而另一边陆小凤也算是明白丁春秋为什么要那么兴师动众的来这了。

    “丁春秋的武功阴毒无比,听闻需要大量毒物以供他练功。他找这冰蚕应当也是为了练功。”

    不过最让陆小凤不明白的是,这冰蚕怎么会到了林晓晓手上。而且还那么乖巧听话?

    林晓晓摸了摸手腕的冰蚕。

    “大概是因为它把我当成它异父异母的亲姐姐了。”

    这话林晓晓之前已经说过一遍了,当时都以为她又在胡说了,但是这一次,所有人却迟疑了一下。

    林晓晓耸耸肩。

    “你们也知道我武功特殊嘛,因为练习的太多太杂,又没办法融会贯通,不同的功法总会窜来窜去的。”

    江玉郎听见林晓晓这么说自己的武功,内心很是复杂,不同的功法窜来窜去的,这真的不是走火入魔了吗?

    正常人怎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还活着?早就因为功法不断变化,或是经脉逆行,或是经脉破裂而死了吧?

    果然,这个女人从里到外都和正常人不一样。

    林晓晓不知道江玉郎心里的腹议,继续解释。

    她不敢直说身上的香是某种不可言说的邀请,只能表示,这是功法的副作用。而冰蚕应当就是被这个副作用吸引过来的。

    “所以大概是因为我身上的这种气味,它把我当成同类了。这才对我这么亲近,可不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姐姐吗”

    明明是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是在林晓晓这么说来,似乎就可以理解了。

    “我还以为是院子里的花香,没想到原来是这样。”

    确实闻到淡淡花香,却没有在意的陆小凤开口

    “但冰蚕在你们手上可不是什么好事,丁春秋手段颇多,若是找到你们……”

    叶孤城抬手拿起请帖。

    “届时必到。”

    陆小凤对他拱拱手。

    “那到时候我们就恭候你们大驾了。”

    说完,他起身告辞,准备回去把这事告诉江别鹤他们。

    林晓晓微微蹙眉。

    “你不应该接这张请帖的。”

    叶孤城抬眸。

    “哦?为什么不?”

    “你既不需要扬名,和丁春秋也没有什么仇怨,和这种阴险小人对上不会给你带来任何益处,只会脏了你的手。”

    林晓晓顿了顿又道。

    “如果是因为冰蚕的事,这小东西我很快就能解决,不需要你……”

    “这世上很多事都不需计算得失,只需我愿不愿意。”

    叶孤城打断了林晓晓的话,一双凤眸盯着林晓晓,黝黑的眸子只映照出她一个人。

    林晓晓身上的花香变得浓郁起来,本来一直没闻到的叶孤鸿和江玉郎都闻到这股甜而不腻的花香。

    她耳垂微红,却仰头看着叶孤城试探道。

    “你对我是不是太好了?”

    “你……”

    叶孤城微微开口,对上那水润的杏眼却没了声音,最后他只是垂眸道。

    “我承诺过庇佑你,这点小事对我而言并不算什么。”

    林晓晓眯起眼睛仔细盯着他看,半晌笑着道。

    “你对我实在太好了,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了。”

    不如就以身相许吧?

    叶孤城没听出林晓晓的意思,淡淡道。

    “我帮你并不需要你的报答。”

    他要的是别的东西。

    “那可不行,受了你那么多恩惠,不报答怎么行。”

    林晓晓微笑:死心吧,她的以身相许不要也的要。

    眼看叶孤城还想说什么,林晓晓笑着转移话题。

    “对了,已经中午了,你们饿了吗?”

    得到其余人的答复,她笑了笑。

    “等着,我去让他们送点饭菜过来。”

    等到林晓晓的背影离开,叶孤鸿眼神复杂的看向自己的堂兄,他越看越觉得自家堂兄和林晓晓之间的相处有些不对劲。

    叶孤城侧头。

    “怎么了?”

    叶孤鸿赶紧摇头。

    “没什么。”

    江玉郎有兜帽盖着,也懒得一直伪装了,嘴角一撇。

    都说剑仙叶孤城如何高高在上,剑术卓绝,却不想也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装的倒挺像回事。林晓晓那个女人平时表现的那么聪明,竟然没发现这个男人觊觎她,真是蠢死了。

    这时,他余光看见自己身边的阿紫视线一直乱飘。

    他想了想,从身上摸出一粒粉色拇指大的丸子,趁小丫头不注意塞进了她的嘴里。

    正想着怎么逃跑的阿紫顿时惊恐的捂住自己的脖子,想要吐出来,但是江玉郎下一秒就已经按了一下她的穴道,逼得她吞了下去。

    阿紫尖叫。

    “你给我吃了什么?”

    年仅五岁的小女孩的尖叫声实在尖细的有些刺耳。

    江玉郎冷笑。

    “自然是毒药,每天发作一次,要是没有解药就会肠穿肚烂而亡,所以你老实一点,否则你跑了我可是会很头疼的。”

    叶孤鸿和叶孤城当然看到了这一幕,但是他们并没有理会,因为他们知道那并不是毒药,只是哄小孩的糖丸而已,林晓晓当初因为新鲜买了几个瓷瓶,结果发现一点也不好吃,齁甜齁甜的,简直甜到发苦,

    于是她就相当‘大方’的送给了江玉郎和叶孤鸿各两瓶,美曰其名,小孩子就是要吃糖童年才会幸福美满。

    早就告别童年很多年的叶孤鸿&江玉郎:……

    两人当然没兴趣吃这种小孩子的玩意,叶孤鸿的还在马车上放着,没想到江玉郎随身带着,还在这个时候用来骗小孩。

    但是阿紫不知道啊,年仅五岁的小孩还不能很好的分辨谎言,更何况江玉郎说谎的功夫就算是一般大人都没法识破的。

    她以己度人,当即就信了江玉郎的话,吓得六神无主,哭唧唧的表示自己一定听话,一定不逃跑了。

    被林晓晓欺负这么多天的江玉郎顿时舒爽了,他摸了摸阿紫的小脑袋。

    “真的会乖乖听话吗?”

    阿紫含着泪点点头。

    “我真的会听话的,很听话!很听话!”

    “是吗”

    江玉郎笑着伸手,手中是又一颗糖丸。

    “那再吃一颗好不好?”

    阿紫再怎么早慧也不过是个五岁的小孩,被江玉郎这么恶劣的吓唬,时隔不到一个时辰,院子里顿时又传来小孩子的哭声。

    叶孤鸿终于忍不住过去,把阿紫给拉到自己身边了,顺便瞪了江玉郎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