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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不要疯狂的迷恋我
    汪大夏自以为套出丁汝夔所在是他请吃西瓜的缘故, 其实并不是。

    他不晓得自己已经是锦衣卫的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了,陆英亲自招募、指挥使陆炳“钦点”他进来,等于是“天子门生”, 单是这两条,他几乎可以在锦衣卫横着走。

    家世良好,长的又帅, 又平易近人,没有红人的傲气和架子, 打听一个死囚的下落,还自掏腰包给大伙买西瓜吃。

    偶尔有些毛手毛脚、三不着调、讨人嫌之处,但在大事上都相当靠谱, 尤其是那晚雷雨之夜, 汪大夏中途要锦衣卫门放下铁锹,逼书童亲手挖坟, 结果一道天雷劈打在铁锹上,劈死了书童一事,锦衣卫们都觉得如果不是汪大夏,这道天雷恐怕要劈到自己头上了。

    后来也是汪大夏提出借宿天安寺,还从天安寺里“征用”护身符, 给大伙分发,并没有只顾自己,这无疑引起了锦衣卫的好感, 觉得汪大夏就是邻居家的“熊孩子”, 熊是熊了点,但还能忍受, 且他只有十四岁, 身上那些缺点都可以用“年纪小”来解释。

    何况, 陆炳陆英父子两个皆看中他、栽培他,一上来就是心腹,可以自由出入指挥使大人的院落,将来此人怕是要成为锦衣卫里的大人物。

    见风使舵是人的本能。

    丁汝夔是陆炳亲自交代过要“好好照顾”的死囚,十年等死都没死,这是锦衣卫的小秘密,他的动向本不会轻易告诉旁人,类似陈千户这种四品武官都不清楚,但谁叫汪大夏是陆炳陆英父子的心腹呢?

    于是锦衣卫愿意给汪大夏行个方便。

    汪大夏在锦衣卫里“人红而不自知”,简直是拿着金饭碗沿街讨饭!

    他也不晓得丁汝夔的来头如此之大,还以为是自己请吃西瓜的原因,就沾沾自喜的回去向魏采薇邀功,说道:

    “……他们说丁汝夔这个死囚比较特殊,陆大人下令,若没有他的手令,任何外人都不能去牢房见此人。不过呢,我运气好,今晚丁汝夔会从监狱里出来,在院子里祭奠故人,我们两个就在院子里守株待兔,这样就不是我们去见丁汝夔,而是丁汝夔偶遇我们了,何况我们确实没有下监狱见他,不算违反陆大人的命令。”

    幸亏今天早上陆炳在中风之前吩咐下去了,否则别说是汪大夏,就是陆英也不能带着魏采薇去监狱和丁汝夔见面。

    汪大夏还给魏采薇弄了一套锦衣卫小卒穿的衣服,“你一身孝在夜里太显眼,咱们今晚是钻了丁汝夔出来祭祀的空子,要低调。”

    汪大夏胆大心细,魏采薇看到了上一世东厂厂公的影子。

    汪大夏见魏采薇怔怔的看着自己,双目含情,连忙双手抱胸,做防御状,“你不要试图染指我,我的清白身是要留给未来妻子的,我可不是随便人。”

    其实汪大夏也不纯是自作多情,他的直觉并没有错:魏采薇嘴上总是嫌弃、不承认,心里其实喜欢他——上一世。只是现在汪大夏的肉/体上没有变,灵魂年轻了三十多岁,没有遭遇过暴风骤雨的洗礼,魏采薇稍有“不慎”,就开始移情。

    汪大夏就像一块磁石,磁场就是上一世的汪厂公。魏采薇就是一根针,只要磁石散发出磁场,无论针藏的多么深,都会咻的一下被吸引过去,牢牢贴在磁石上。

    难以抗拒一世深情。

    糟糕!又情不自禁了。

    魏采薇连忙挪开目光,干咳两声,强词夺理,说道:“你不要误会,我的药效还没过,有时候脑子晕晕的,一片空白,盯着某个地方就不动了。我只是发呆,眼中有你,心中没有。”

    “这就好。”汪大夏松开了在胸□□叉的胳膊,“周小旗真是歹毒,他一定在迷倒你的药里加了某种猛料。”

    魏采薇敷衍道:“你出去,我要换衣服了。”

    等魏采薇换好衣服,做小卒打扮,汪大夏在外头敲门,“换好了没?”

    魏采薇抚平衣服上的褶皱,说道:“你可以进来了。”

    汪大夏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一根带着树杈的粗树枝。

    魏采薇下午看见他童心未泯,蹲在树荫下扯了一根草撩蚂蚁玩,现在弄一根粗棍子,这是要……上房揭瓦?

    汪大夏拿出手帕,往粗糙的树杈上裹缠了一圈,打了个死结,递给魏采薇,“这样就不膈手了,送你一根拐杖——我刚从树上砍的。你有了拐杖,就不用我扶了。”

    汪大夏来锦衣卫衙门正式当差第一天,啥都没干,就在客房补觉,砍了一枝树杈。借花献佛,送给魏采薇当拐杖。

    魏采薇接过被手帕裹缠住所有棱角的拐杖,支撑着站起来,走了两步。

    拐杖做的很好,不长不短,正适合她的身高,就像量身定制的一样。

    前一世的死鬼老公光环立刻再次照在年轻的汪大夏头上,魏采薇看着他的目光就像蜘蛛吐丝似的,情丝万缕、还含情脉脉,牢牢的将他勾缠住,无处可逃。

    在汪大夏看来,这个小寡妇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钩子,勾得他一颗少男心就像青蛙似的砰砰直跳。

    汪大夏捂住胸口,努力将心里的那只青蛙镇压下去:哎呀,我不可以这个样子动心。

    你我地位悬殊,是不可能的。我都说过无数次了,不要疯狂的迷恋我,你怎么就是不听呢!

    我是要继承家里千户爵位的,未来的妻子必定是名门淑女。

    你再这样看我,我就……不跟你玩了。

    汪大夏说道:“送你拐杖,是因男女授受不清,我不好扶你,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你莫要误会。”

    被死鬼老公义正言辞的拒绝,魏采薇赶紧收回目光,低头看着新拐杖,“我没有误会,谢谢你,等我身体恢复了,做十包清凉梅来感谢你。”

    汪大夏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

    嘴上这么说,心里隐隐有些失望是怎么回事?

    暮色已暝,清亮的月色给人间镀了一层冷光,晚风吹拂,空气中似乎还有淡淡的栀子花香。

    琢磨着丁汝夔夜祭即将尾声了,魏采薇杵着拐出门,汪大夏和她始终保持着两人的距离,隔着空气并肩而行。

    用来操练士兵的大院东南角,丁汝夔将最后一陌纸钱扔进火盆里烧了,以祭奠忠诚的魏南山夫妻。

    这家人以前是跟了丁家好几代的家仆,本是奴籍,到了丁汝夔这一代,开恩放奴,给予自由,魏南山依然为丁家效力,这种体面的仆人,叫做家臣。

    从兵部尚书到死囚,什么故友同僚,什么同科师徒,到后来始终不离不弃的居然是出身卑微的家臣。

    丁汝夔在心中默祷,还拿出花了一天时间精心写的千字长篇祭文,烧给地下的魏南山夫妻。

    以前当兵部尚书的时候,不少人出千两银子,托付各种关系求他写祭文墓志铭等等,都要从年头排到年尾——他还未必肯接。

    如今他的文章只烧给忠仆。

    十年都没有见过天日,见到月色也是好的,丁汝夔将祭文扔进火盆里,抬头贪婪的看着月色。

    月色真美。

    丁汝夔眼睛都不眨一下,将外面的风景镌刻在脑海里,这是美好的回忆,哪怕今年年底他的名字被御笔一勾,拖去菜市口砍头,也值了。

    “丁世伯。”

    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

    丁汝夔回头一瞧,是两个锦衣卫小卒,其中一个杵着拐杖,相貌清秀,看起来身体不太好的样子。

    丁汝夔回忆过去,到底没能想起是谁。

    魏采薇说道:“我是魏南山的养女,名叫魏采薇。十年前庚戌之变的时候,京城郊外大乱,我和家人失散,流浪途中被魏南山夫妻收养,一起到了铁岭。丁巫一直惦记着您,我来京城的时候,他托我给您带个话,他一切安好,在铁岭县衙找了个差事,能够自给自足,平淡度日,您莫要挂念。”

    丁汝夔猛地回想起今天早上陆炳突然拜访他,问起过魏南山。

    陆炳从来不说废话,他早上一番言语,定有所图。

    丁汝夔看魏采薇穿着锦衣卫的衣服,空口无凭,魏南山夫妻已经死了,儿子丁巫远在铁岭,一辈子都无法离开流放地半步,谁来证明魏采薇所言非需?

    丁汝夔从兵部尚书到死囚,看遍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并不是魏采薇一席话就能打动的。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她有何目的?她穿着锦衣卫的衣服,还能在他祭拜故人时出现,她是陆炳的人?故意来试探我的?

    丁汝夔先是激动,而后冷静下来,没有搭理魏采薇,对狱卒说道:“今夜劳烦各位送我上来,帮忙设了祭坛,我已经祭祷完毕,可以回去了。”

    “丁世伯,我真是丁巫的朋友。”魏采薇急忙杵着拐跟过去,但丁汝夔态度冷漠,“不要以为你们可以用丁巫来要挟我,我一个死囚,你再靠近,是要劫狱不成?”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年丁汝夔听信严嵩那句“只要我还是首辅大臣,你就不会有事”,结果妻死子散,家破人亡,前车之鉴,丁汝夔不敢再相信任何人。

    劫狱是要被当场射杀的。魏采薇只得停步。

    丁汝夔跟着狱卒走了,五斤重的脚镣拖在地上,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魏采薇一席话没有打动丁汝夔,但是让汪大夏莫名的醋海翻波,发出五连问:“丁巫是谁?多大了?长的帅不帅?有我好看吗?你跟他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