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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chapter173 仲夏夜迷梦
    布朗宅没有多少男主人的生活痕迹, 这能用布朗常住情人家来解释,竟也没有留下太多女主人的动态。

    尽管衣服、珠宝、皮包等等贵妇人的标配,伊冯娜是一样不缺, 但没找到几本正在读的书或杂志。

    十九世纪并不是后来娱乐多样化的网络时代,如今适合女性的室内娱乐方式并不算多。

    不出门工作的已婚女性或多或少都会阅读园艺、编织、烹饪等书籍, 要不然就是动手实际操作以而渡过漫漫长日。

    伊冯娜不喜社交聚会,她在家又常做些什么事?

    侍女也不清楚, 布朗太太喜欢独自呆在房间里。她要求佣人不必每日清扫房间,平时都是自己整理房间, 而需佣人的大规模扫除一月一次就好。

    布朗却对此不觉奇怪,“伊冯娜一直都是自己动手打扫房间, 是从小养成的习惯, 嫁过来二十几年也没有改。”

    勤于劳动自己动手清扫房间,有什么不好吗?

    这种与一般贵妇人不同的习惯, 真的深究也无可置喙。

    不过, 此刻哪怕是朱利安也想到了不妥之处。

    萨帕塔的死亡现场, 他的房间被整理得很干净。

    下午家政佣工前往警局做了笔录,他是每周六、周三清扫萨帕塔家, 昨天并没有被要求加班打扫。

    今天是周二, 萨帕塔被害。他家除书房以外,其他房间都很整洁。

    除非萨帕塔周日、周一根本没有回家,否则不可能保持刚刚大扫除后的整洁状态。

    那么谁做的清扫?

    萨帕塔本人?还是去他家过夜的情人——伊冯娜?

    时间线变得奇怪起来。

    今天,周二。

    上午八至九点,伊冯娜当街被杀。

    往前倒推七个小时, 凌晨一至两点, 萨帕塔在家被杀。

    从萨帕塔家的整洁状态, 是否意味着伊冯娜周一夜晚去过他家?

    工作狂萨帕塔只有周一、周二晚不加班, 他是专门抽时间陪伊冯娜吗?

    问题来了。

    伊冯娜周一夜晚在萨帕塔家会呆多久?她与萨帕塔死前的昏迷状态有关吗?与凶手又有正面交集吗?

    朱利安马上就伊冯娜的踪迹问题,询问了布朗宅的侍女。

    侍女表示女主人伊冯娜昨天没有出门,特指没有谁发现女主人从正门离开布朗宅。

    但,门关了还有窗。

    歇洛克翻出窗,是沿着外墙爬了一圈。一楼半的外墙位置,在浮雕上发现了蛛丝马迹。

    不是鞋印,而是半枚戴着手套后留下的掌印。

    其手印大小目测与伊冯娜的手掌相似,稍后可与尸体校对核实是否能完全吻合。

    再与布朗宅的其他人对比,是另有两位女佣也是差不多的手掌大小,但她们全部否认曾经爬窗。

    布朗的脸色有点差,他抬头仰视在一楼半处的掌印。“伊冯娜的房间在二楼,她是怎么爬下来的?”

    这个问题没人回答。

    二楼并不算高,布朗宅的外墙也有可作借力点的装饰物。它不是悬崖峭壁,有心练习总能学会爬墙。

    朱利安忍着讽刺,布朗作为伊冯娜的丈夫,对妻子的状况一无所知。伊冯娜的异状谁逼的?还不是布朗自己搞的,先在外头养起了情妇。

    夜,九点。

    五月的德比市,天色已黑。

    对于布朗宅外部环境的详细勘察,要等到明天白天再继续。

    歇洛克上了二楼,询问凯尔西有没有更多的室内发现。“班纳特先生,您……“

    踏入布朗宅女主人的房间。

    则见凯尔西从床底下钻了出来,她的衣服上难免沾了少许灰尘。

    无需惊讶,常规操作。

    侦探总会在各种奇怪的地方钻进钻出。

    不过,眼前的场景有些让人想发笑。

    一贯优雅从容的绅士班纳特先生,她的头发有一小撮微乱,呆毛半竖了起来却不自知。

    歇洛克忍住笑,“杰瑞,你的头发乱了。”

    “是吗?”

    凯尔西顺了顺头发,却见歇洛克嘴角微抽,他在更加努力地压制笑意。“福尔摩斯先生,请问您的笑点什么时候降到如此之低?”

    歇洛克盯着凯尔西头顶的呆毛。它非但没被抚平,还被凯尔西拨弄地更显跳脱,仿佛随时能起舞随风摆动。

    “亲爱的班纳特先生,我怎么可能取笑您。”

    歇洛克三两步走向凯尔西,帮她捋了捋头发,顺带拂去了她肩上的浮灰。“您怎么就不明白,我嘴角快克制不住的笑意,是因为见到您便克制不住的心生愉悦。”

    “那我真要谢谢您了!”

    凯尔西露出出标准微笑,她会好好等着,可以确定歇洛克也总有一天头竖呆毛。

    小插曲,在朱利安与布朗迟几步进门时结束。

    凯尔西转眼就严肃地问布朗,“听说您与伊冯娜女士有一个儿子,温迪·布朗在利兹大学读书。希望您能尽快发电报,通知他回家一次。”

    “你们找温迪做什么?”

    布朗并不愿意打扰儿子的学业,“温迪从高中起就在外住校,他对家里的事,对伊冯娜的事并不清楚。”

    朱利安忍了一肚子嘲讽,终是没能再忍住讥讽布朗:

    “伊冯娜是温迪·布朗的亲生母亲。母亲被杀,通知儿子回家奔丧,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流程。布朗先生,您再怎么希望儿子别耽误学业,也不能瞒着他母亲去世的事吧?”

    布朗当然不会阻止儿子参加妻子的葬礼,但那也是正式入葬时的事。

    现在把温迪叫回来,多半是要他配合调查弄清伊冯娜的生活动态,但孩子能知道什么。

    歇洛克直截了当地说,“布朗先生,您认为儿子与妻子的关系淡淡,这都是您认为。您也没想到您的妻子会爬墙,又凭什么料定温迪·布朗不了解他的母亲?”

    布朗被堵得哑口无言,只能不太情愿地说:“好吧,我去发电报,但不确定温迪能在几天内赶回来。”

    “利兹大学在约克郡,如果温迪足够挂怀母亲想弄清真相,最迟后天上午他就能到德比市了。”

    凯尔西说得是日夜兼程的情况,她问布朗,“正常人听到母亲被杀,在力所能及时都会尽快回家。您说温迪不确定多久才能回来,是意味着您的儿子与您的妻子互生嫌隙了吗?”

    “当然不是。他们母子俩之间没有任何嫌隙。”

    布朗断然否认,他已经被凶手故意陷害成为杀害萨帕塔的嫌犯,绝不能让儿子被无端误会。

    当即,布朗不再废话,迅速去书房发电报。

    屋内剩下三人。

    歇洛克看向凯尔西,“是不是找到了线索,与温迪·布克有关?”

    “不算与温迪有关,准确地说是与约克城有关。”

    凯尔西从口袋里取出小纸包,从里面取出一块小纸片。“是信封的碎片一角,床下找到的。上面的邮戳来自约克城。”

    翻查伊冯娜的私人物品,她保留的书信不多。

    十封社交邀请函,还有二十七封来自儿子温迪的问候信。

    这三十七封信,全都经过门房侍者代收转达给伊冯娜。

    此外,近五年,门房没有见过其他寄给伊冯娜的信。

    “伊冯娜的社交圈并不涉及约克城,而温迪从高中至大二一直在西约克的利兹学习,他的信件也全从那里寄出。”

    凯尔西指了指碎纸片上的邮戳,“这间房怎么会有来自东约克的约克城信封残片?”

    朱利安瞧着仅有拇指大的纸片,凯尔西是从床脚把它找了出来。

    这东西能说明什么呢?原件根本就没有被保留下来。

    歇洛克却知凯尔西的言下之意。

    信封来自约克城,那里正是百余年前康拉德失去行踪所去的魔法之城。

    最后见到康拉德的阿什比,他的后人萨帕塔被杀,而萨帕塔的书房里有几本治愈术的卢恩魔法书。

    伊冯娜与萨帕塔,二十多年前是邻居,二十多年后极可能是情人关系。

    如今在伊冯娜房间找到的信封残片,是不是意味着她与魔法之城有所牵连?

    截至目前,伊冯娜身上有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本该是养尊处优的贵妇为什么会善于爬墙,是谁教的?

    今天早上,她为什么要六点就出门?在前往案发地点前的一两个小时,她究竟去做了什么?

    这些问题布朗作为丈夫给不出答案。

    布朗宅的侍女们压根不了解女主人的情况。

    伊冯娜并没有亲近的朋友,而她的娘家早就没人了。

    如此一来,必须要问一问温迪·布朗是否知道母亲的一些小秘密。

    朱利安不了解太多内情,他看着邮戳信封碎片,苦恼地挠了挠头。

    “有些糟糕。这信不是走正常流程由邮递员送到布朗宅门房。德比市的邮局那么多,谁知道伊冯娜选了哪家作为代收点。”

    朱利安不是怕麻烦不想搞毯式搜查。

    哪怕带着伊冯娜的照片一所所邮局询问,但伊冯娜会爬墙偷偷出门,她肯定做了伪装。邮局的工作人员也许没见过取信人的真面目。

    让人头疼的是,布朗宅内找不出伊冯娜伪装的装备。

    不论接下来要怎么调查,今夜可以暂告一个段落。

    两位侦探绕道警局,将案卷资料与尸检结果带回了旅店继续研究。

    解剖结果与预判大致相同。

    萨帕特服用过镇定安眠类药物,他在被砍头时处于昏迷状态。

    伊冯娜死于腹部伤口,体内未检测到常见毒物,几乎没有反击抵抗伤,唯独左手掌心有一道轻微划伤。

    从伤口未愈合的情况来看,这道划伤是今天早晨造成的。

    但华生批注了一笔:

    死者伊冯娜,死时佩戴手套。手套完好无损未见划痕。因其腹部伤势,估测伊冯娜曾用双手按压腹部企图止血,而手套被鲜血完全染红。

    以上的情况表示伊冯娜中途取下过手套。

    在左手受伤后又重新佩戴了手套,或者今早出门时随身携带了另一副手套,遂将破损的手套丢弃。

    凯尔西整理着目前已知情况,伊冯娜的形象可谓几度变化。

    伊冯娜曾经做过家庭教师,却嫁入豪门。

    伊冯娜与昔日故交萨帕塔重逢后成为情人,两人双双被杀。

    伊冯娜没有融入贵妇圈的社交聚会,她一直保留自己动手打扫房间的习惯。

    伊冯娜活得看似枯燥乏味,但居然会翻窗爬墙而毫不被人察觉的本领。

    伊冯娜身上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凌晨三点半,我们刚刚进家门,突然听到街上传来的皮鞋鞋跟声响‘踏踏踏’——

    去查看,看到一个男人的背影。他戴着绅士帽,穿着风衣,消失在街角路灯光下,而很快就没了脚步声。

    凯尔西细读了目击者证词。

    今天,抛尸地兽医诊所附近。

    九位酒吧夜班员工刚刚到家,听到了可疑的脚步声开窗查探。

    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是突然出现脚步声,之前在空荡街上竟是没有异常声响?

    既然是踏踏踏的走路,怎么就很快听不到脚步声了?凌晨街头非常安静,应该能听到回声。

    这代表街上可疑的脚步声,是凶手掐准时间故意让人听到的,从而制造目击者。

    为什么故意制作目击者?

    一个理由,以似是而非的男人背影来搞嫁祸,嫁祸布朗被指认成杀害萨帕塔的凶手。

    那么是谁在伪装?

    凯尔西想着即刻敲响了隔壁歇洛克的门,“汤姆,我想找你借点东西。”

    座钟,将要指向深夜十一点。

    歇洛克还在翻着警方对伊冯娜被害地点附近的勘察结果,报告几乎不存在有价值的线索。

    让他有些在意的是,有四五人提起近两周夜间听到过几次‘嘭嘭’的轻微炸响,但从未能找到声音源自何处,更没有发现哪里有爆炸异状。

    当下,敲门声响。

    歇洛克看了眼时间,时至深夜,凯尔西需要问他借什么东西?

    “请借我一套你的衣服,最重要的是皮鞋。”

    凯尔西携带伪装衣服都是合身定制款,她需要在四个半小时后,即凌晨三点半,尽快去核实一件事。

    “你要我的衣服和皮鞋?”

    歇洛克瞬间想到酒吧员工的证词,“凌晨,街灯,背影,工作劳累深夜下班的员目击者。你是想确定那些目击者能否分清真假嫌犯。”

    “是的。我还怀疑突兀又响亮的皮鞋走步声是怎么一回事。”

    凯尔西指出,“如果穿了大码不跟脚的鞋子,鞋跟着地的声音会更响亮。”

    什么情况需要穿大码鞋?

    女扮男装,是一种可能。

    歇洛克取来衣服与鞋子,当下期待起四个半小时后的情景,不单单是因为案情可能会有突破口。

    “杰瑞,请务必让我同行。让你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亲眼见识你扮成福尔摩斯先生的样子。这听起来有些绕,但你的做法真是太有趣了。”

    歇洛克:瞧!之前没说错,凯尔西能带给他无限乐趣。

    凯尔西微笑,面对兴致勃勃的歇洛克,她能说什么?

    这次伪装单纯是为破案需要,才不是故意解锁新的扮演角色,她才没有奇奇怪怪的嗜好。是吧?,,网址m..net  ,...: